禁航區、機場禁玩無人機 違者最高罰150萬
民航局今公告民航法修正草案,增訂「遙控無人機專法」,規定250公克以上遙控無人機需向民航局註冊,沒註冊使用可罰3萬元罰緩,同時禁止在禁航區、限航區及機場四周使用,違者可處30到150萬不等的罰緩。(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無人機玩家要注意了!民航局今公告民航法修正草案,增訂「遙控無人機專法」,規定250公克以上遙控無人機需向民航局註冊,沒註冊使用可罰3萬元罰緩,同時禁止在禁航區、限航區及機場四周使用,違者可處30到150萬不等的罰緩,若在縣市政府公告可使用的範圍外操控也能罰6萬元。
飛航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表示,除禁航區、限航區及機場四周禁止使用無人機,未來也會請縣市政府配合公告禁止使用範圍。林俊良解釋,機場四周禁用區域以機場跑道為中心線為範圍,跑到左右兩邊向外延伸2.6公里內,從地表開始禁用,2.6到6公里以內則是60公尺以上禁用。
林俊良說,目前民航局仍在評估要使用何種取締工具,初步規劃使用無線電槍或捕獲網,同時與地方政府協調是否由警察機關進行取締。
民航局表示,該草案已通過交通部初審,公告期是20天,若外界沒有太大意見,預計4月中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
林俊良表示,目前規劃遙控無人機分為休閒和商業用途。休閒使用的無人機只要在250公克以上就要註冊,只能在白天使用,活動範圍不得超過400呎目視範圍,也不得飛越人群上空,若是25公斤以上,則要經民航局檢驗及考取執照。
商業用途的使用者則規定為公司、法人,除無人機要經過註冊、工作人員須具備執照,還要訂定清楚的作業程序,才能向民航局申請使用。
飛航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表示,除禁航區、限航區及機場四周禁止使用無人機,未來也會請縣市政府配合公告禁止使用範圍。(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