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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詐騙!輕忽簡訊傳繳燃料費 小心財產遭查扣

車主收到簡訊傳繳燃料稅,應主動查明繳納,保障自身權益。(記者黃捷翻攝)

車主收到簡訊傳繳燃料稅,應主動查明繳納,保障自身權益。(記者黃捷翻攝)

2017/02/21 22:4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這不是詐騙!滯納汽、機車燃料費的車主,常因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址不同,收不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發的傳繳通知,錯失繳納期限受罰,或導致財產遭查扣,士林分署創新試辦簡訊催繳,並提醒收到的車主,不要誤認是詐騙簡訊。

士林分署表示,常有車主未收到傳繳通知,超過繳稅期限受罰,引發民怨,因應現今社會行動通信發達,幾乎人人都有手機,配合執行署便民政策,於今年2月21日至5月31日期間試辦簡訊傳繳作業。

士林分署呼籲,若車主在這段期間收到內容為「臺端滯納汽燃費-汽(機)車○○○元,請於今年4月7日前至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繳納,如有疑問請洽該分署○股,電話:(02)26326939-○○○。」的簡訊,務必盡速繳清欠稅,若仍有疑慮,可向鄰近警察機關,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士林分署提醒,車主收到此則簡訊,勿輕忽為詐騙新手法,應主動查明,才能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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