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遊覽車司機過勞 立委提案修法嚴懲
2017/02/15 14:1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武陵賞櫻一日遊」遊覽車在國道匝道翻覆,造成33死、11人輕重傷,外界質疑司機過勞為肇因之一。親民黨立委李鴻鈞今日提出「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運輸業者未依勞基法規定,而讓司機過勞駕駛,主管機關可視情節輕重,不經限期改善,直接停止其營業執照。
李鴻鈞表示,國內遊覽車司機過勞已成常態,駕駛難以按照「勞基法」獲得合理休假和休息,徒增加意外發生風險,希望藉由修「公路法」,規定汽車運輸業者須依勞動法規,進行駕駛人合理工時調度、駕駛行程規劃。
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時的傷亡,李鴻鈞也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處罰條例」,要求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駕駛及所有乘客應繫安全帶,違者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