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程度、需求不同 台中復康巴士服務有別

台中市有260輛復康巴士,全數由善心人士捐贈。(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中市免費小型復康巴士服務範圍限於市內,採電話或網路預約,主要服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經評估有復康巴士需求者;而復康巴士服務對象依身障程度分ABC等級,並依序提供每月36至24趟次的搭乘上限。
社會局指出,小型復康巴士服務對象,包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經評估有復康巴士需求,且未安置於住宿型機構,或未領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交通費的身心障礙者;立案的身心障礙團體或相關福利機構,舉辦有關身心障礙者的各項社區參與活動,需要提供身心障礙者載送服務者。不符前述規定,但情形特殊,由委外單位初評有特殊需求後,得向社會局申請專案核准。
A級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肢障重度以上、含肢障之多重障礙重度以上者、視障重度以上或植物人(可乘坐輪椅者)或需求評估判定需求為A級者;B級為視障或肢障中度以上或需求評估判定需求為B級者;C級是A級及B級序位等級以外的身心障礙者。
每人每月乘坐次數設有上限,A級來回36趟次,B級來回30趟次,C級來回24趟次,去回程各算一趟;而每趟車程超過20公里者,以2趟次計算,但搭乘就醫者不在此限。至於服務時間,個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夜間9時,週六上午8時至中午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