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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打老婆5次 家暴男帶小三回家住

白男女兒表示,目前「爸爸跟他的小三住在一樓」。示意圖,圖與新聞無關。(情境照)

白男女兒表示,目前「爸爸跟他的小三住在一樓」。示意圖,圖與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7/01/06 16:19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林女不堪1星期被白姓先生打5次,101年搬回娘家住,未料白男順水推舟,把外遇對象帶回家住,林女心碎,向基隆地院訴請離婚,法官傳喚兩人兒女作證,得到「爸爸跟小三住在一樓」的證詞,依此認定婚姻關係難以維繫,判准離婚。

林女指控,85年與白男結婚,育有3名子女,沒想到白男有酗酒習慣,酒後故意爭吵,甚至動手,101年還被白男趕出門,心灰意冷,只好搬回娘家,沒想到先生竟然把外遇對象帶回家,已超過精神所能忍受之程度,訴請離婚。

白男兒子證稱,父親酒後確實會打母親,有時連小孩子也被波及到,平均一星期打4、5次,直到母親反抗,家暴的頻率才降低,而後母親搬出去,父親另結新歡。

白男女兒則以「小三」稱呼爸爸的外遇對象,表示現在就讀國三,約1年多前得知爸爸外遇,並帶回家住,目前「爸爸跟他的小三住在一樓」,期間從未找過媽媽。

法官依照兩人兒女證詞,確認白男帶外遇對象返家,與兒女同住,顯示已對林女無感情,雙方互信基礎不復存在,加上白男未出庭辯駁,亦未提書面答辯,不予置理,婚姻名存實亡,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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