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執行分署追討欠稅罰鍰 鎖定大型重機強制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今天起將針對大型重型機車積欠稅費罰鍰展開強制執行。(圖中人車與內文無關,照片由車友提供)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許多人可能不知道,105年度全國監理案件已有520萬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其中排氣量逾250cc大型重型機車(黃牌251cc~549cc、紅牌550cc以上)車主,欠繳稅費或罰鍰者高達6300人,而黃牌機車基本款價格動輒20萬元起跳,更遑論紅牌機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落實政府公權力,將祭出強制執行手段,就有資力購買大型重型機車之義務人(車主),自今天起該署所屬各分署將予以強力執行。
以往機車燃料使用費是每2年換行照時一併繳費,但自102年起免換證照後,機車燃料使用費比照汽車繳費方式,每年7月徵收1年費用,若未繳交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總局雖已加強宣導,但有些民眾仍誤以為不用換照就可以免繳機車燃料使用費,或未居住戶籍地而沒收到繳費通知單,導致欠費及罰鍰案件增多,由監理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第一波將針對擁有重機之車主展開專案執行,新竹分署統計竹苗地區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與罰鍰的紅牌重機車主有194人、黃牌重機車主有277人,金額共計達292萬元,分署本週已發出通知,請車主限期繳納欠款。
新竹分署表示,逾期未繳汽機車稅、費的車主,除會被加徵滯納金、裁處罰鍰外,遭移送執行後,更會增加執行必要費用的負擔,以及被強制扣押薪資、存款及股票,積欠金額太高者,並有可能遭受查封房地產等強度更大的執行方式。
新竹分署首波係採取溫和執行手段,通知車主主動繳納,並呼籲積欠稅、費、罰鍰者,收到催繳通知後應主動繳納,倘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繳者,亦可與新竹分署承辦人員洽辦分期繳納手續,展現清償誠意,以免遭到後續強制執行財產,造成不便及影響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