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訂房大變革!未來訂金恐可收全額房價
2016/11/18 18:35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國內飯店、旅館或民宿訂房,訂金規範將有重大變革。觀光局和行政院消保處已達成共識,將修改「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未來民眾訂房,業者可以改採不收訂金,或平常收3成、連假收5成,以及訂金可收全額房價,或收全額房價但民眾可因故展延1年,相關規範最快年底上路。
現行「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規定,民眾訂房,業者可不收訂金,或收取訂金最多不得超過房價3成,但有業者反映連假恐讓損失慘重,因房間數少,假日或連假時常一房難求,但現行規範僅能收取房價3成,倘若消費者突然取消訂單,最多也僅能扣3成訂金,但同時也影響他人訂房權益。業者反應,目前國外也都有收取全額房價的案例,可參考國外做法,除了可降低業者營運成本風險外,也考量消費者權益,放寬全額付清的退費規定。
觀光局和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達成共識,將修正「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規定,未來新版定型化契約將有四種選擇,第一種是不收訂金;第二種則是比照現行平常收3成訂金,但3天以上連假收取5成訂金,若要退費則比照現在依天數退費,包括14天前取消可全額退、前10天到13天可退訂金7成,前7天到9天可退訂金5成,前4天到6天可退訂金4成,前2天到3天可退訂金3成,當天中午到前1天僅能退2成,當天中午過後取消將全額沒收。
第三種則是業者則可要求訂金須收取全額房價,但若入住前3天取消,將可全額退費,前2天到當天中午才取消將扣5成,當天中午過後未到將全額沒收無法退費;第四種是收取全額房價,但保留1年內可更改入住時間。預計公告法規後若各界沒有意見,最快年底前可望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