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撿拾漂流木有漏洞? 副縣長:一級珍木應全數收回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受颱風影響,壯圍鄉東港至公館海灘,堆積千噸的漂流木;林務局羅東林管處表示,海灘上的1級珍貴木回收完畢,13日開放民眾撿拾,如撿到1級珍貴木,經標記後可帶走;宜蘭縣副縣長吳澤成說,讓民眾帶走珍貴木,造成法律漏洞,失立法原意。
開放撿拾時間至23日止,時段為每天早上9點至下午4點,民眾可向林管處申請以大型機具進駐撿拾;林管處表示,已盡量將所有1級珍貴木標記回收,但海灘堆積上的漂流木數量龐大,難免會有漏網之魚,開放撿拾後,民眾很可能撿到遺漏的1級珍貴木。
需經林管處收回國庫的1級珍貴木包含紅檜、扁柏等樹種,林管處說,依據森林法45條規定,民眾檢的漂流木,都要經過林管處在海灘設置的檢查站檢查,如果撿到經林管處標記的1級珍貴木,需要交回,但撿到未經標記的1級珍貴木,經過工作人員蓋章標記後,就可以直接帶走。
對此,今日前往壯圍東港海灘視察的吳澤成批評,林管處讓民眾撿走1級珍貴木,違背森林法立法原意,造成法律上的漏洞,林管處應堅持原則,民眾撿到1級珍貴木都需要收回。
吳澤成說,如果依據現行法令,等於變相讓民眾可以鑽漏洞,林管處不能拿自己的疏漏當作藉口,否則有心人士利用這個漏洞開始大量伐木,然後讓木頭順著水流留置海灘再撿拾,不就等於變相鼓勵破壞森林資源?中央應檢討修法。
針對吳澤成的質疑,林管處回應,因實務上的困難,無法解決遺漏標記一級珍貴木的問題,目前只能依法讓民眾帶走,未來會向中央主管機關林務局反映,討論是否有修法的必要。
另外,吳澤成也提到,解決海灘堆積大量漂流木的根本之道,應該從源頭做起,不讓林木被雨水沖刷下來,林管處應該設置攔截點、固定枯木或做好水土保持,否則每逢颱風,就必需花費大量資源清理海灘。
開放撿拾結束後,如海灘還有漂流木,林管處、農業處及環保局,將一起進行清運,林管處表示,目前先將無價木堆置在海水沖刷不到的海灘上讓民眾撿拾,最後視撿拾狀況,將與環保局、農業處協調如何清運,會盡速還給民眾乾淨的海灘。
壯圍鄉長簡文魁說,開放撿拾結束後,林管處應盡快處理剩餘漂流木,之後公所才能在月底辦理大型的淨灘活動,讓鰻苗漁民有乾淨的海灘可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