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漁業署遭糾正 環團促訂外籍船員及仲介管理辦法

監察院針對去年7、8月間,1名印尼籍船員落海失蹤及1名印尼籍船員因病致死,認定漁業署在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查核及管理有所疏失,昨天提案糾正。(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監察院針對去年7、8月間,1名印尼籍船員落海失蹤及1名印尼籍船員因病致死,認定漁業署在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查核及管理有所疏失,昨天提案糾正。(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6/10/06 20:47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監察院針對去年7、8月間我國高雄籍「福賜群」號漁船發生1名印尼籍船員落海失蹤及1名印尼籍船員因病致死,認定漁業署在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查核及管理有所疏失,昨天提案糾正。環團也督促漁業署,應盡快就遠洋漁業條例中的相關辦法訂定召開公聽會、收集各方意見。

糾正案中指出死亡的印尼船員與印尼仲介簽訂具不合理勞動條件的勞動契約,而漁業署毫無所悉。對此,漁業署指出,「福賜群」號漁船船主依政府所訂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印尼船員簽訂勞動契約,並報經核准,但印尼船員在受僱於「福賜群」號漁船前,在印尼和印尼仲介所簽訂的勞動契約,並非我國所能管轄範圍,現行機制確實難以查核,將會進行檢討改善。

糾正案指,部分船員每月實際只領取數十美元薪資,漁業署說,經過了解是因船員向仲介借款,仲介分期每月自船員薪資扣還,及船主不當扣留履約保證金額。

漁業署表示,明年1月20日生效的「遠洋漁業管理條例」將針對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及仲介機構相關應遵行事項訂定管理辦法。

綠色和平指出,今年4月發布的台灣漁業問題報告中即指出,現有制度並不利於境外僱用漁工,在規定的契約範本無法保障漁工權益,既無最低薪資標準,也沒有最高工時限制,造成這些漁工成為薪資剝削或肢體暴力對待的受害者。

而綠色和平表示目前也未看到遠洋漁業條例相關辦法內容,或是召開公聽會,與各界收集意見等動作。擔心漁業署若再次閉門造車,恐引發反彈聲音,造成未來執法窒礙難行,甚至延後執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