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菜市場被指免地價稅 高市府:歷年繳了5200萬
農業局出示地價稅繳納證明,打臉高雄果菜市場自救會。(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市府推動高雄果菜批發市場擴建案,自救會今稱果菜市場適用國有財產法第8條規定免徵地價稅,哪來政府繳稅之說;市府農業局嚴正駁斥,出示地價稅繳納證明,強調果菜市場用地於62年完成徵收後,便屬於市有土地,自62年起至去年,市府繳交地價稅共計約5200萬。
農業局表示,僅國有土地才適用國有財產法,市有土地並不適用國產法第8條免徵地價稅,果菜市場用地適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7條地價稅減半徵收,而5200萬是減半後的課稅結果,對於自救會引用錯誤法條,市府表達強烈遺憾。
農業局指出,關於吳姓會長所稱其向私人地主購買的571坪土地,以及早年其父向佃農承租的345坪土地,共計916坪,在法律上實屬爭議土地,依比例計算,市府自62至去年為吳姓會長所稱擁有的土地,共繳交約760萬地價稅。
農業局表示,吳姓會長佔用土地期間,租金由他收取,地價稅卻是全民買單,「這叫土地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