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食品過敏原 消基會籲:應納入強制標示

消基會今年5月抽驗市售總計53件蝦米、筍乾、竹笙和金針等乾貨,28件檢出二氧化硫,其中3件更超標。(資料照,記者吳欣恬攝)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消基會今天呼籲食藥署,將現行建議標示、包括二氧化硫等9項食品過敏原納入強制標示,並將人工色素、味精、防腐劑和人工香料等食品添加物一併納入。
消基會今年5月抽驗市售總計53件蝦米、筍乾、竹笙和金針等乾貨,28件檢出二氧化硫,其中3件更超標。
根據食藥署去年7月上路的「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市售食品內容物含有蝦及其製品、蟹及其製品、芒果及其製品、花生及其製品、牛奶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等6項易導致過敏的成分,須強制標示警語。
另外羊奶及其製品、魚類及其製品、頭足類及其製品、螺貝類及其製品、堅果種子類及其製品、含有麩質的穀類及其製品、大豆及其製品、奇異果及其製品、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殘留量達每公斤10毫克以上等9項為建議標示的易致過敏成分。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認為食藥署應將上述9項改為強制標示,且針對食品添加物,除了二氧化硫外,其他包括人工色素、味精、防腐劑和人工香料也應一併納入。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說,二氧化硫為漂白劑,易引起過敏反應,誘發氣喘或皮膚蕁麻疹,食用過量還會導致腸胃不適,造成噁心、嘔吐或肚子痛等。
顏宗海指出,消基會的提議是以最安全的標準,但是否納入強制標示還須經主管機關召集學者專家討論。他認為二氧化硫確實易致過敏,納入強制標示機會比較高,但其他人工色素等添加物因為範圍大,全部強制標示難度很高。
食藥署表示,當時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時,專家會議討論過,因各國民眾體質不同,優先將6項列為強制標示,其他建議標示的9項未來會採滾動式修正討論,不排除納入強制標示。
但食藥署也指出,包括人工色素等添加物,各國都未列為標示過敏原項目,且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法已要求在成份中須標示清楚,有疑慮的民眾可從成分中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