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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罷工期間 部分地勤工作15小時

華航罷工期間,部分地勤工作15小時。(資料照,記者姚介修攝)

華航罷工期間,部分地勤工作15小時。(資料照,記者姚介修攝)

2016/06/30 16:03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華航空服員於6月24、25日罷工,導致100多班飛機停駛,有地勤人員向桃園市政府檢舉連續工作20小時,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帶回將近300位地勤人員出勤資料,發現最多加班7小時、也就是連續工作15小時,大部分地勤人員只有加班4小時,根據華航勞資雙方的「團體協約」,加班超過4小時就必須通知企業工會,市府已經請華航補充這部分資料。

市府接獲地勤人員檢舉指出,勞基法規定,連續上班不得超過12小時,但很多員工當天連續工作20小時,也就是超時加班12小時,為此市府於6月28日,以無預警方式至華航總公司,帶回桃園國際機場、松山機場地勤人員於罷工日的出勤資料,經過連日的篩檢,發現大部分都符合連續上班不得超過12小時,但仍人有些超時加班,最嚴重的是連續工作15小時。

勞動局勞動條件科長張哲航表示,依照勞基法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可延長加班時間,但事後仍須給員工有適當休息,華航當天的罷工行動可以視為「突發事件」延長加班時間,但華航「團體協約」規定,加班4小時以上必須通知工會,華航雖然表示有告知企業工會,但市府還是要求華航提出更具體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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