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阿鴻還在執政? 挖路許可證大玩穿越
2016/04/21 20:09
〔記者鄭鴻達/竹南報導〕苗栗縣政府於竹南鎮進行汙水下水道工程,除延宕公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日前有民眾發現一處工地道路挖掘許可證期限,竟仍是前縣長劉政鴻執政期間,許可路段也錯置,讓人質疑許可證也能「穿越」。
縣府為完善縣內基礎設施,改善環境品質,因此目前於竹南鎮施作汙水下水道,接下來將朝頭份市區塊施作,目的是要讓家戶排出的汙水,能集中排放置汙水處理廠,減少水汙染,但施工期間容易造成交通黑暗期。
林姓民眾投訴,指竹南鎮污水下水道工程,新南里多處工地阻礙道路,造成住戶、商家很大不便,而日前在新南街工地,他更發現其道路挖掘許可期限,竟是前縣長劉政鴻執政時核准的102年9月到103年3月,差了2年太離譜。
竹南鎮長康世明表示,對於道路挖掘許可日期錯置的問題,將要求建設課同仁在公共工程施工當下,注意開挖許可證是否有更新,因許可非公所發放,但公所會派員到每個施工處查察,若違反規定將要求立即停工。
康世明坦言,汙水下水道施工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混亂,帶給鎮民不少困擾,也必須等下水道施工路段完工,由縣府重鋪好路面後才能規劃停車格,導致路邊停車收費持續延宕,盼縣府重視,盡早還給鎮民方便的交通。
水利城鄉處長楊明鐃指出,將請廠商完成申請,若違規將開罰,竹南汙水下水道工程主幹管已完工,正進行用戶接管,只要一個區塊完成,就會逐段刨鋪道路,工程主體預計年底完工,全段道路刨鋪,則預計在農曆年前完成。
水利城鄉處下水道科長陳逸勳表示,新南里區塊最近才動工,通常道路挖掘許可會一次核准半年,許可日期的錯置,經查是廠商尚未繳交申請費用給發證的工務處,而完工後道路刨鋪經費沒問題,但需要分年編列及分段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