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污水費誤徵惹議 水利局宣佈由水費扣抵
高市議會國民黨團再攻污水費徵收不當,水利局則宣佈,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誤徵退費將可由水費抵扣。(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水利局今宣佈,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誤徵退費將可由水費抵扣。
針對高市議會國民黨團指控高市府「污水費誤收,退費繁瑣與被誤收民眾的權益,請停止收費,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送至議會審議等議題」,高市水利局下午提出聲明。
水利局說明,有關污水費誤收繁瑣退費部分,是因用戶個資問題,致無法取得用戶實際繳款帳戶。
水利局指出,現階段水利局建立退費SOP有指定轉帳、臨櫃退費兩種方式﹔經持續與自來水公司協調,自來水公司初步同意,未來使用費誤徵退費可直接從水費折抵,待相關細節協調準備完成後,將於水費中抵扣退費,民眾無需再辦理轉帳,或舟車勞頓臨櫃退費。
另國民黨團要求將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送至議會審查,水利局表示,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是依據中央下水道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由本市擬定徵收辦法﹔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於101年1月6日經內政部核定,同年6月12日經高雄市議會同意備查,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亦明定使用費之徵收,相關法定程序皆已完備。
水利局表示,本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建設早於86年即開始,其中所建置用戶資料繁多,且初期資料並未採資訊化方式建置,難免有人工誤繕情形發生,目前水利局以改由資訊系統輔助檢核資料,並將全面清查以加強用戶資料正確性,誤徵造成民眾不便,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