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無產假 教團控訴性平法淪虛假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控訴兼任教師不被視為勞工,讓性別平等法淪為虛假保障。(記者吳柏軒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上午召開記者會,控訴少子化的時代,台灣仍在「懲罰」願意生小孩的人,指出兼任教師不被視為勞工,導致無產假、育嬰津貼等保障,請假期間還須自找代課老師,受打壓與歧視,讓性別平等法淪為虛假保障,要勞動部立即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保障。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全台各地兼任教師約5萬人(103學年),但卻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之外,缺乏工作權、薪資保障,甚至連產假、陪產假、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等皆無,但上述保障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到25條都有相關規定,無奈性平法只說要給,細節卻須由個別法條訂定,導致兼任教師成「棄嬰」。
大學兼任教師蔡依伶親自現身說法,描述自己生產前,就必須自行找代課老師,產後僅坐月子28天,就必須趕緊回校上課,且請假期間無薪水,或支付代課老師鐘點費,薪資還無保障,更無6個月育嬰津貼,她控訴:「勞保的錢我也沒少給,為何卻不能請領?」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世新大學口傳系副教授李佩雯認為,性平法雖有保障受雇者,在生育時的種種保障,然而卻因兼任教師非勞工,不受勞基法保障下,即使性平法說要給,但學校偏偏就是不做,等同沒有保障。
高教工會理事長劉梅君說,少子化下,應該感謝還願意生小孩的人,但不僅低薪環境讓現在年輕人對生育產生疑慮,更因法條保障闕漏,使願意生小孩的人受到懲罰,更與政府拿現金給育兒補貼等美意相互矛盾。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惠認為,蔡英文是首位女性總統,而女性被視為職場重要人力,那更該注重相關法令,不能讓性平法變空談。
陳書涵說,要求勞動部應立即發布行政命令,將全台編制外的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同時要教育部發文給全國160間大專校院,校方應主動提供兼任教師有薪資的產假、陪產假等,若有校方違法,應主動開罰並公布校長姓名,令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