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萣濕地1-4號闢路案 高雄市府行政訴訟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9日宣判高雄市政府敗訴,撤銷茄萣濕地。(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爭議多時的茄萣濕地1-4號道路開闢案,因在地居民不服市府環評審查結論,對市府提出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9日宣判高雄市政府敗訴,撤銷原環評結論,本案高市府仍可上訴。
茄萣生態文化協會理事長鄭和泰表示,為了黑琵棲地的完整性,建議市府不宜開發1-4號道路,也不要再上訴;崎漏里長邱美麗則痛批這項判決沒有道理,將嚴重阻礙地方發展。
茄萣濕地已成為黑面琵鷺來台渡冬的第二大棲息地,也名列國家重要濕地,去年有285隻黑琵飛來渡冬,今年到目前為止也有150多隻。
茄萣居民為了1-4號道路闢建案,分成贊成和反對兩派爭議不休,市府在2014年7月17日通過環評案,環評結論並附但書,要求開發單位在1-4道路開闢後,在黑琵棲息的季節以替代道路進行人車交通管制,1-1道路南區將變更為濕地公園,濕地公園保育利用計畫於審查通過後2年內完工,屆時1-4道路始可動工,每年黑琵棲息季節且不得施作工程。
反對在溼地闢路的茄萣居民,不服市府環評審查結論,委託環保律師詹順貴大打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9日宣判高雄市政府敗訴,撤銷原環評結論,本案高市府仍可上訴。
詹順貴在訴狀指出,高市府針對茄萣1-4道路的環評審查不切實,不僅環說書資料不齊全,環評委員提出的諸多問題,都未經委員實質審查,僅由開發單位口頭回應後,就在會議當天有條件通過。
且當天環評決議的附帶條件,並未經環評委員投票,也未記錄委員的綜合評述,認為高市府罔顧環評法的規定,環評結論應予以撤銷。
詹順貴並認為,茄萣濕地為國家重要濕地,且是一級保育鳥類遊隼和黑面琵鷺,以及二、三級保育鳥類的棲息地,開發案對於生態影響範圍大,本來就應採取迴避原則、採用替代路線,市府卻以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明顯違反《濕地保育法》和《行政程序法》。
高市府則認為,環評會議已做到實質審查,決議附帶條件並經環評委員同意可做好保育措施,對環境不會有顯著不利影響。
濕地保護聯盟呼籲高雄市府尊重法院判決,不要繼續1-4道路工程,尤其民進黨已重新執政,希望市長陳菊能堅持當初創黨的環境價值,不要破壞環境,並能維護司法尊嚴,停止工程。
茄萣濕地已成為黑面琵鷺來台渡冬的第二大棲息地,也名列國家重要濕地。(記者蘇福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