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修法 室外活動須投保意外險
2015/11/17 14:03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八仙塵爆意外釀多人死傷。為此,北市府創全國先例,於今上午市政會議今上午通過《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原先「建築物」內所有人、使用人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改為「消費場所」的所有人、使用人也要投保,意指室外活動、消費行為全納入規範。市府預估,如經議會審查通過,最快明年1月可上路。
由於八仙樂園塵爆意外發生在室外,如類似意外發生在北市,現行的《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現行條文只規範「建築物」,因此罹難者、傷者無法獲「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對此,北市府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先前只針對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未來擴大範圍至一般性道路、公園、廣場,所有人和使用人都要投保。例如八仙樂園粉塵派對、路跑、演唱會等活動,或者室外田園餐廳等,全都應投保。
如有違法者,陳信誠說,只要活動有「消費行為」,場所所有人、使用人卻未投保者,市府會予以處分,強制要求投保,如場所所有人、使用人仍不從,將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限期改善,如未改善者將處連續罰直至改善為止。
另外,陳信誠說《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另一修法重點為,提高「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額度一倍,自原先的300萬調高至600萬。北市府盼下週送進市議會,會盡量和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溝通,盼這會期能修正通過,明年1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