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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暑假復職領薪水 教育部考慮育嬰假改學期制

    教育部考慮老師育嬰假採學期制。(本報資料照)

    教育部考慮老師育嬰假採學期制。(本報資料照)

    2015/11/08 12:2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老師職業特殊,每年有領薪水的寒暑假可放,卻被鑽道德漏洞,有請育嬰假的老師會故意選在寒暑假復職領錢,引發外界痛批老師搶錢,教育部今表示,此舉沒有違反規定,但觀感不佳,未來擬學勞動部規定一次請6個月,或採學期制。

    宜蘭縣議會日前有議員痛批,縣內5年中有14名老師,請育嬰假後刻意選在寒暑假復職領錢,等到開學後又繼續請假,變成「旺季請假、淡季不用上班還領全薪」的情況,扭曲育嬰假美意。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也說,部分鑽法律漏洞的老師,其實也是認真教學,但是法律的不完備,難免有少數教師鑽漏洞,造成學校困擾,常請代課老師,影響孩子學習,呼籲教育部應該修法解決。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受訪表示,老師請育嬰假會有代理代課老師,但若僅在寒暑假申請復職,也為社會公平公義、濫用權利的嫌疑,社會觀感並不好。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曾經統計,在100年有2341人請育嬰假,但疑似寒暑假復職的人有260人,101年有2567人請育嬰假,復職也達到372人,從數字來看至少1成的老師鑽漏洞,但當年為何調查已不可考,按照現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中,此舉並無違反規定,但觀感不佳。

    李秉洲說,育嬰假目的,是希望讓父母有時間照顧小孩,增進親子關係,但教育場域有受教權問題,需從各方面取得平衡,未來將和勞動部共同協商,擬採用每次請育嬰假不得少於6個月的規範,另外也發想,是否讓育嬰假復職採學期制,避免寒暑假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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