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公告前大轉彎 農舍買賣仍未受限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公告前夕大轉彎,水保局局長李鎮洋坦言,「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通過前,現階段「任何人都可以買農舍」。圖為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妻子在宜蘭的農舍。(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公告前夕大轉彎,農委會迫於外界壓力,保留農舍興建申請人須為農民的資格限制,卻將農舍承受人同樣須為農民的規定,改到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中訂定。
水保局局長李鎮洋坦言,「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通過前,現階段「任何人都可以買農舍」。
李鎮洋指出,預告期中確實接到許多反彈聲音,質疑「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中並未授權行政部門對於農舍承受人資格做限制。
李鎮洋說,既然外界提出質疑,就從母法「農業發展條例」中來修,「讓大家沒有話講」。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則指出,將會爭取這個會期優先處理「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他雖透露「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大轉彎是「立委有意見」,但仍堅決否認並未受到外界壓力,也認為將公告的辦法和原先修法預期「一樣、沒有落差」。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非常失望」,他認為農舍濫建的漏洞沒有改變,他不覺得刪掉承受人資格限制的農舍辦法修正案能產生什麼作用,批評農委會只是「虛晃一招」。而對於農發條例修正案是否能順利三讀通過,徐世榮認為現階段機率很低,「很難、很困難」。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則表示,農舍辦法修正案中限制承受人資格的確逾越母法,農委會會銜內政部公告後,送立院備查時,有可能因違背母法全部無效,農委會的做法是考量到適法性,比較保險,避免努力這麼久,一旦被認定無效就要全部從頭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