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求職不是夢 搬家、租屋、車資有津貼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為協助面臨求職瓶頸的民眾能儘速重返職場,勞動部推動「跨域就業津貼」,提供包括搬家、外地租屋、交通等補助津貼,讓求職者放寬對就業地限制,增加職缺選擇,減低異地就業障礙。
勞動部表示,跨域就業津貼包括「搬遷津貼」、「租屋津貼」、與「異地就業交通津貼」三項目,三者擇一;其中失業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被保險人,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推介就業,就業地區距離居住地超過30公里以上,有搬家需求者可申請「搬遷津貼」,每人每次最高以3萬元為限,核實發給。
而租屋津貼則是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六成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12個月;至於異地就業交通津貼,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者,每月發給1000元;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者,每月發給2000元;距離70公里以上者,每月發給3000元,以12個月為限。
北分署周丁安分署長任表示,因為考量到距離的成本,許多求職民眾往往只選擇離家較近的工作,放棄了遠地更好的機會,現在有了「跨域就業津貼」,提供異地就業交通、搬遷、租屋補助,失業連續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之就業保險失業被保險人到公立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接受推介,符合認定資格者都可在成功就業30天後申請相關津貼補助。今年七月更新增了「青年跨域就業津貼」,補助對象為18到29歲未在學且初次尋職的本國籍青年。歡迎有跨區就業求職朋友們洽詢北分署轄區各就業中心。
勞動部也舉被資遣的大客車司機阿凱為例,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板橋就業中心積極協助下,運用「跨域就業津貼」,使他突破工作區域的限制,從新北跨區花蓮,歡喜重握方向盤,阿凱目前每月獲3900元租屋津貼,已經請領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