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准了 核二廠拿到乾式貯存設施建照
核二乾貯設施竣工模型。 (圖由原能會提供)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經過3年多審查,原能會今核發建照給台電申請的「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案;原能會表示,設施建造完成後,台電公司應依規定送審試運轉計畫及提出運轉執照申請,經原能會核准後,始得正式運轉。
原能會表示,台電於101年2月14日向原能會提出核二乾貯設施興建申請案,經原能會辦理公告展示、徵詢各界意見及完成聽證,並邀集30位學者專家協助審查安全分析報告,確認符合「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核發建照執照要件。
原能會說,此案經參照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用過核子燃料管理安全及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規定查核,其設施興建用途及相關安全分析結果,符合公約規定;此外,安全分析報告經邀請30位專家學者協助審查,也確認分析報告可以接受。
在環境影響層面,原能會表示,台電的核二乾貯設施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差報告及計畫變更內容對照表,均已獲環保署審查通過;財務方面,台電所提出的財務保證說明資料已詳細交代未來興建、營運及除役所需資金來源,並檢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具的保證函。
根據原能會提供資料,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池即將在明年底貯滿,台電決定於廠內設置乾式貯存設施,規劃將部分貯存池中的用過核子燃料移置乾式貯存設施貯放;乾式貯存設施場址位於核二廠區內西北邊的空地,場址面積為0.84公頃,將安置27組護箱,共可貯存2349束用過核子燃料。
核二廠。(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