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禁穿戴裝置 最高扣20分
![參加國家考試記得別帶手機,現在穿戴式裝置也要扣分!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試場規則」部分條文及監場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攜帶穿戴式裝置要扣5到20分。圖為宏碁站出智慧手環,與小米手環。(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參加國家考試記得別帶手機,現在穿戴式裝置也要扣分!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試場規則」部分條文及監場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攜帶穿戴式裝置要扣5到20分。圖為宏碁站出智慧手環,與小米手環。(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5/07/30/php51Mfh8.jpg)
參加國家考試記得別帶手機,現在穿戴式裝置也要扣分!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試場規則」部分條文及監場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攜帶穿戴式裝置要扣5到20分。圖為宏碁站出智慧手環,與小米手環。(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參加國家考試記得別帶手機,現在穿戴式裝置也要扣分!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試場規則」部分條文及監場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攜帶穿戴式裝置要扣5到20分。
考試院說明,這次修正是配合典試法修正及實務作業需求,考量穿戴式裝置日漸普遍,如正流行的Apple watch、小米手環、Google Glass、ASUS ZenWatch,依照新規定,若應考人在考試中隨身攜帶穿戴式裝置,或放置在抽屜、桌椅或座位旁,將視其情節輕重,扣除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今年關務人員特考等多項考試已在簡章中說明,若將穿戴式裝置放置在抽屜、桌椅或座位旁將扣分,這次修正試場規則,所有考試將一體適用。
此外,為防範應考人於口試報到後傳輸試題或攝錄考試過程,增訂應考人於口試報到後至口試結束前使用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器材及設備,經監場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扣除口試成績3分至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