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廣告光害多了 竹縣訂行為管制準則
2015/07/20 22:49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竹北市等都會的大型LED廣告招牌日益增多,但國內迄今尚無相關法律規範,高偉凱等縣議員督促縣府積極管制光害污染;縣環保局今天表示,已訂出LED廣告物的準則,即日起將勸導業者自律,以維護公共安全。
竹北市中華路、光明六路、縣政二路及自強南路等主要幹道,甚至關西鎮台3線,近來出現多面大型LED電視牆、廣告看板或電腦顯示板,有的亮度強太刺眼、有的徹夜閃爍,讓都會區的光害問題日益凸顯,也引發行車安全和住家安寧的疑慮。
高偉凱接獲許多市民陳情,最近與林為洲、周江杰、邱靖雅和竹北市代許育綸等人,會同環保局空氣污染防治科成立光害群組,研商因應對策,環保署也派員參與討論各縣市光害陳情的趨勢。
高偉凱表示,光害主要卡在技術問題,包括閃爍光如何測定、在測量污染源時如何排除背景光源等,所以環保署還沒訂出法規;雖然如此,如果LED廣告物引起民眾反感,也會影響廣告效果,更不要說假如因此導致發生意外,希望業者多留意這個問題。
空污科科長蕭宏杰表示,環保局已訂出統一的行為管制準則,將勸導業者上午7點以後再開啟LED廣告物,下午5點將LED調到最低亮度,同時最遲在晚上10點關閉看板。對此,該局已初步和廣告業者溝通,並將此行政指導,函請廣告招牌主管機關工務處,請其在核發許可或雜項執照時,督促業者配合遵循。
工務處表示,縣府根據「建築法」和「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範廣告物;轄內的大型LED廣告,以樹立式廣告和建物外牆的正面式廣告物為主,目前合法申請有10多面,有公家也有私人申請。民眾如檢舉LED廣告的光害問題,該處將列為妨礙公共安全的違規廣告,優先辦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