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變599元 家樂福遭控詐欺
消費者不滿家樂福庫存管理不夠嚴謹而提告,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無證據證明負責人有授意下屬故意貼錯標籤,矇騙消費者,今做出不起訴處分。(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一名女性消費者今年初至家樂福東興店購買內衣,標價199元,但結帳後發票金額竟變成599元,不滿家樂福庫存管理不夠嚴謹,提告家樂福台灣區總經理康柏德、店經理李守繐涉犯詐欺,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無證據證明負責人有授意下屬故意貼錯標籤,矇騙消費者,今將康、李不起訴。
消費者指控,還好結帳時有仔細查對發票,不然就被家樂福「坑了」400元,且自己經常到家樂福買東西,不知道之前是不是也曾被詐騙過。店家當下曾表示,要退差價給對方,但消費者不願,堅持提告。
北檢傳喚廠商到案說明,廠商供稱,該批貨品出貨時,條碼就貼錯,誤將內衣條碼貼成床單條碼,價格才會出包,檢方認定家樂福非故意貼錯標籤詐欺,今將家樂福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