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登革熱 勞工可請公假
衛福部已函釋防治登革熱可請公假,勞動部也強調,勞工可依實際需求請公假,若雇主拒絕,可罰2萬到30萬元。(資料照,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近年登革熱疫情無法根絕,衛生機關強制噴藥防治疫情擴散,勞工接獲通知要回家開門,卻被迫請事假,全勤沒了,工資也受影響;衛福部已函釋可請公假,勞動部也強調,勞工可依實際需求請公假,若雇主拒絕,可罰2萬到30萬元。
去年登革熱疫情創下近11年流行高峰,尤其高雄市最嚴重,光是確診病例住處周圍強制噴藥消毒就高達24萬餘戶,還有30萬餘戶要進行孳生源檢測,立委趙天麟為此也曾質詢爭取放公假。
衛福部前陣子已函釋,登革熱屬第二類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到場配合防疫工作的勞工可以請公假。勞動部解釋,公假可視實際需求,未必是全天請假,但雇主應照給工資,如果雇主不給假或扣薪水、扣全勤獎金,依照2月才修正的規定,除了罰鍰,還可公布雇主姓名,勞工若遇到權益受損,可就近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