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砸毀越界船隻 民眾批「不智」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海巡署與漁業署今天聯手對中國越界船隻執行「沒入」及銷毀作業,宣示政府「立即、有效」的護漁作為。
有漁民私下反映,銷毀的船艇正好是我方執行護漁欠缺的船型,中央不懂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運用戰利品,似乎顯得意氣用事,甚至「不智」。
「沒入」是一種行政處分,即將中國船扣留、沒收,過去金門對於查獲的越界中國漁船,也不乏「沒入」例子,此案是海巡署長王崇儀上任後,金門第一次將没入船隻,以怪手砸壞銷毀。
王崇儀表示,為遏止中國漁船越界捕魚,應採多管齊下並彈性運用驅離、扣留船舶、留置調查、沒入漁獲、漁具、沒入船舶及行政罰鍰等六大執法手段,彰顯公權力的遂行。
金門岸巡總隊長曲立斌表示,對中國越界漁船實施「沒入」的行政處分,是展現執法決心,讓國人感受到政府立即、有效的護漁作為。
被沒入的船隻,去年10月28日被金門岸巡、海巡隊查獲,當時船上三名中國漁民,丟擲石塊攻擊我方執勤人員,全案經金門地方法院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害公務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未經許可入境,分別處以二至六個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
岸巡總隊、金門海巡隊及代表漁業署出席的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官員共同見證,昨天在新湖漁港將價值約120萬元新台幣的中國船艇及舷外機,以怪手銷毀。
現場有漁民反映,被砸毀的中國漁船屬可外掛舷外機的舢舨型快艇,由於船體小,可靈活穿梭於金門近岸礁石間,是中國漁民越界下網、釣魚的利器,也是近年我方取締中國船最傷筋的犯案工具。
漁民表示,如果該船艇能為我方所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作為取締工具,甚至作為金門高職的教材,都比破壞、銷毀要實際,直批中央「不智」。
受漁業署委託代為執行的縣府建設處表示,近來中國漁船越界情形嚴重,銷毀此舉的確有其特別的「宣示」意義,未來如再查獲類似船艇,會納入回收利用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