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開公司?立委要求不得用學費和國家補助
立委鄭麗君今天明確要求,大學開公司的資金,不能用到學費和國家補助。(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在高教創新轉型方案草案中,擬鼓勵大學開公司,引發討論。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聽取教育部等跨部會專案報告。立委鄭麗君質詢時表示,凡是學生交的學費和國家補助款都要用於教育,不管是哪種型態的投資都有風險,因此大學開公司的資金財源應該要分開,不得用學費或國家補助。
但教育部長吳思華答詢時表示,大學設衍生企業的部分資金將來自校務基金,對於學校使用資金將有嚴格的管制,衍生企業的經營面是適用於一般公司,學校為主體做此事不能逾越教育初衷,未來會訂定特別條例做規範。
立委鄭麗君表示,凡是學生交的學費和國家補助款要用於教育,不管是哪種型態的投資都有風險,因此大學開公司的資金財源應該要分開,而大學可以開公司將使高教更商品化,減少高等教育的公共性,大學培育人才應該是為社會所用,而非為企業所用而已,她本身是念哲學系,看起來哲學系應該是無法成立公司。
吳思華則回應表示,基礎學科及人文學科會用國家的資源去支持,不會讓大學更商品化;未來人口減少的中間,對公校招生會儘量維持,公校合併是希望學校辦理的更有效率,私校招生人數則會萎縮,公校則辦的更健全,因整體是供過於求,技職比例還會再往上升一點。
鄭麗君再提問,未來60所退場的大專校院,私立技專校院首當其衝,私立技專註冊率偏低只有7成,但中低收入戶唸的是私立技專,公立整體就學機會比例應該要增加。
吳思華表示,105學年學生數少3萬人,以一校平均招生1000人估算,估將減少30校,教育部的政策是停招不停辦,停招的學校為保障原就學學生權益,原則上希望能夠原校畢業為優先,但因老師會另謀他職,因此將要求頂尖大學及典範大學等學校認養輔導將退場的私校教學,成立教學輔導網,支援停招學校在學生的受教品質,將在2個月後提出完整的草案向立院說明。
教育部長吳思華今天在立法院進行高教改革等專案報告,指出未來會制訂「特別條例」專法規範,也會要求台大等頂大負起社會責任,認養和輔導停招學校的在學生教學品質。(記者林曉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