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助餐被算太貴 消保官:可夾回去不買

自助餐店計費爭議屢見不鮮。(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自助餐店計費爭議屢見不鮮。(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2014/12/20 07: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你是不是也曾經買了自助餐算錢後,心裡咒罵「好貴」卻又乖乖掏錢?自助餐店計費爭議屢見不鮮,對此有消保官說,若覺得業者算太貴,可以拒絕購買,把菜夾回原處,不要任人宰割。

《聯合報》報導,新北市一名鄭姓女子日前到一家自助餐店,只夾了一份青菜與蒸肉,佔了約便當盒一半,業者計算後要價60元,她覺得太貴,不敢加點白飯,事後越想越氣,打1999市民專線投訴。

報導引述消保官陳世欽說法,自助餐計價一般分為目測菜色、秤重兩種,其中秤重計費爭議很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曾建議業者在每樣菜色上標示價位,但因無明確法規,少有業者做到,大部分消費者聽到太貴價位,通常還是埋單。

陳世欽說,《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業者有義務公告菜色的秤重計價方式,且買賣契約成立前,需經業者、消費者兩方同意,若計價過貴,消費者有權拒絕,可將菜色夾回去。

報導提及,一名自助餐業者說,自助餐店目測計價通常會有誤差,若是秤重都會公告價位,基於衛生,一定會公告「已經夾出菜色不可放回菜盤裡」,若質疑價位過高,一般可以議價,但絕不可將菜色再放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