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駁斥六大疏失 拚二審逆轉勝
〔記者顏宏駿、吳亮儀/綜合報導〕頂新劣油案無罪判決,昨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指檢方犯了六大要命的疏失,導致頂新無罪,但檢方一一駁斥,並回批彰化地院指其檢驗法不夠嚴謹一事。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則送彰檢寫有「逆轉勝」的大蛋糕,她表示:「對具體個案不宜深入討論,其實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大家多看清楚法律,對彰檢會多一點支持。」
對這場院、檢大戰,衛福部長蔣丙煌昨首次受訪強調,判決的確不符社會期待,食安法中所定義的「食品」,包括「產品」與「原料」,原料若有變質就是不合法,「這是非常明確的,如果只討論成品的安全性,那不符食安法規範」。他已要求食藥署在資訊、專業上全力協助再上訴,「希望他們能成功」。
「壹週刊」報導中提及,檢方對魏應充有沒有指示頂新與大幸福合作,對前總經理常梅峯偵訊時,其回答「未指示」,但筆錄卻記載成「有指示」,如此「關鍵證據」竟會出錯。但彰檢表示,這是書記官繕打時打錯,該問題在審理最後階段才被挑出,起訴時並未將此當作「證詞」。
報導又說,審理時出現「噁油畫面」,質疑檢方當初未赴越南卻有這種照片,可見是「張冠李戴」。檢方則指,這張相片是檢方從頂新公司所查扣,最初是頂新人員到大幸福訪廠所拍,此足以證實大幸福內部衛生堪慮。
週刊又指檢方用快篩法檢驗油品,被合議庭嚴謹的檢驗法重重打臉。彰檢表示,食藥署是先以快篩法確認總極性化合物超標,之後另以公告的檢驗方法確認,經確認結果與快篩法檢驗並無明顯差異,故油品的檢驗並非只以快篩法認定,實際上仍有經食藥署複驗確認。
至於檢方沒有在第一時間至越南調查一事,檢方表示,早在偵辦初期,外交部就獲越南官方轉交之文件,指出大幸福只有供應飼料油,檢方當初判斷還不需要前往越南,且越南與我國並無邦交,彰檢只能被動等待時機。
週刊還點出,合議庭最後在勘驗筆錄光碟時,發現檢方隱匿一段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的筆錄;檢方表示,絕無此事。至於檢察官姚玎霖開庭嚼口香糖一事,姚玎霖坦承確有其事,但並非態度輕慢,只是冗長的庭訊,她需要嚼食口香糖提神。
法務部長送逆轉勝蛋糕打氣
彰檢連日士氣低迷,羅瑩雪昨送來寫有「逆轉勝,大家加油,羅部長」的十二吋蛋糕,勉勵大家繼續努力,一定要上訴。檢察長張宏謀說,一審結果令人錯愕,同仁們雖失落,但一定會在二審拚逆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