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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僅討論 未提修法版本

2013/03/15 0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過去幾年來,「通姦除罪化」常伴隨「性交易除罪化」的議題被討論,前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規定性交易專區內娼嫖不罰,但迄今「性交易除罪化」仍是空談;至於「通姦除罪化」則僅止於討論,尚未有立委正式提出修法版本。

長期從事婦運且誓言進入立法院推動性別法案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過去即主張「通姦除罪化」;她認為,這早是世界常態,國家不應用公權力介入情感的事;台灣的通姦罪常變成元配鬥第三者,實務上卻未必能挽回丈夫的心,讓婦女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部分朝野女立委贊成除罪化

也是婦運先驅的國民黨立委潘維剛說,法務部過去曾嘗試推動「通姦除罪化」,當時卻因遇到張俊雄擔任行政院長就中斷了;她認為這是世界潮流,應是可思考的方向。

此外,前立委黃淑英曾於九十八年十月詢問時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你贊成男性嫖妓嗎?」吳揆先說自己不會,但不能說全球男性都不應該;在黃淑英追問下才說:「基本上不贊成。」黃淑英接著要政府思考,若為「性交易除罪化」而設專區,也要思考通姦是否除罪,否則會讓性工作者陷於通姦風險。

於是,在內政部所舉辦的相關座談,就曾有學者提出「配偶同意書」的看法,才不會牴觸通姦罪。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曾於一百年四月在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建議政府在設立性工作專區的同時,也應修正刑法將通姦除罪化。由於吳育昇曾在九十八年發生婚外情,吳上述修法主張隨遭網友毒舌為「自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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