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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初判侵蘋果2專利 宏達電決上訴

2011/07/17 06:00

兩項侵權皆屬軟體技術

〔編譯劉千郁、記者王憶紅/綜合報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上週五初步裁定,宏達電侵犯蘋果十項專利權中的兩項,行政法官查那斯基(Carl Charneski)的判決沒有正式公開,還必須經過ITC六位委員審查才會成為最後判決,最後判決將於十二月六日公布。

宏達電發言人容覺生表示,此兩項侵權屬於軟體技術,將會提出主張權利無效的上訴,且對這兩項侵權的抗辯相當有信心,而宏達電也已找到部分軟體的解決方案。換言之,宏達電對此兩項侵權之訴,可說是「進可攻、退可守」。

宏達電將買579億庫藏股

避免股價受到ITC初判影響,宏達電昨晚宣布,將斥資以五百七十九億元為上限買回股票,用途除部分做為庫藏股轉讓員工,部分將註銷減資;預計從明日到八月十七日買回自家股票一萬張,買回區間價格介於九百元到一千一百元之間。

據指出,蘋果提出的十篇專利侵權,其中八篇都可歸屬電信營運商服務技術,因此宏達電只有兩篇侵權成立。上述兩項專利對Android平台極為重要,一為當使用者接獲來電簡訊時,螢幕會顯示是否要撥號或回簡訊給發話人,以及使用者查看上網內容時,可以直接再連結到內容裡的其他網址。另一個則為即時類比音效處理。

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表示,將在ITC宣布最後判決前全力上訴、捍衛兩項專利權。被問到對初判結果的評論,蘋果重申執行長賈伯斯先前的說法:「競爭十分健康,不過對手應該創造他們自己的科技,而不是竊取我們的。」

宏達電已找到解決方案

宏達電從昨日起的十日內將會收到ITC初判的具體詳細內容,宏達電則將會在昨日起的十八日內提出上訴。

容覺生指出,對抗辯相當具有信心,並將以主張權利無效提起上訴,且針對第一項,宏達電已找到其他的軟體解決方案,而第二項,也有信心找到解決方案。

在侵權之訴可找到解決方案下,是否將不與蘋果走上庭外和解之途?容覺生指出,現在沒有任何預測。

據指出,宏達電在去年蘋果提出侵權之訴後,就立即透過各管道尋求收購專利,包括今年四月以七千五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二十二億元向美國無線通訊技術大廠ADC Telecommunications取得近百件無線通訊技術專利。今年七月六日宣布以三億美元、約新台幣八十七億元收購關係人威盛旗下S3 Graphics的影像與解壓縮等專利。而ITC日前也初步判定Apple侵犯宏達電子公司S3 Graphics的專利。

雷憶瑜也表示,已備有完整的對策,將採取所有可能的途徑來捍衛自身的權益。

開發Android平台的Google對判決結果似乎並不擔心,選擇把焦點放在沒有侵權的八項專利,而不是另外兩項,Google發表聲明稿指出:「我們對ITC駁回蘋果作業系統侵權案結果感到高興,我們有信心委員會最終將同意宏達電沒有侵權的結論,攻擊公開源代碼的訴訟造成限制消費者的選擇、傷害經濟、阻礙創新等負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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