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亂改裝 大稽查遏阻
時速逾25公里 違規車街頭飆竄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全台逾三十七萬輛電動自行車趴趴走,但許多車主嫌最高時速二十五公里太慢,偷偷改裝車輛讓時速可達四十公里,因此路上常常險象環生,交通部將與六都聯合大稽查抓改裝車,最高處一萬零八百元罰鍰。
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二十五公里,加上外觀又與機車類似,因不需要考照就能上路,許多騎乘者為長者,碰到緊急狀況恐無法因應,安全引人擔憂。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電動自行車雖未有專屬號牌,除現場攔檢外,無法以車追人開罰違規行為,但交通部於民國一百年時曾做出函釋,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罰鍰;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可處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
全台超過37萬輛 肇事數逐年增
除了擅自改裝車輛外,電動自行車亂象包括:逆向行駛、任意跨越車道、未戴安全帽、雙載等行為。根據警政署的統計,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肇事件數逐年成長,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一○二年發生七百五十四件,造成三死、一千零六十三人傷;一○六年則發生一千九百三十七件,造成四死、二千七百九十三人傷。
領牌、納保險… 交部修法納管
交通部表示,現在電動自行車出廠後只有合格標章,被誰買走都不知道,即便掛上牌證,若沒有搭配監理登記制度也無法有效管理,且電動自行車屬慢車類,騎士沒戴安全帽無法可罰,交通部將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規,將電動自行車納管,要求電動自行車領牌、納保險、騎士戴安全帽外,還擬限騎乘年齡、車輛改裝訂定罰則。
至於六都大稽查,交通部說,初步先選定電動自行車數量較多的縣市,直接在路上、風景區攔檢及赴販售店家稽查,並向民眾傳達要選購合格車輛及正確騎乘觀念;但因路檢需要地方警政單位協助,近期將邀集地方政府開會討論,確認實務上要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