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中影7.5億 莊婉均未到監執行
2017/12/14 06:00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利用時任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出國機會,挪用公款七.五億元,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累計判莊八年六個月徒刑確定,其中九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通知莊婉均於昨日上午發監執行,但截至昨晚六點半,莊婉均仍未現身;北檢發言人周士榆說,一切依法處理。
依據法律程序,若當事人無故拖延入監,執行科檢察官得簽發拘票,指揮警、調拘提,若拘提無著,將發布通緝。
檢方查出,莊婉均共挪用中影資金七億四千九百卅二萬九千元,北檢在九十九年將莊提起公訴。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累計判莊八年六個月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