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醋正名 亂標示可罰400萬
市面上食用醋種類多,食藥署將正名,未來依原料和製作方式分成三類,外包裝須清楚標示是「食用醋」、「調理醋」或「合成醋」。圖為市面上各種類的醋。 (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別再亂吃醋囉!衛福部食藥署宣布推動食用醋正名,未來依原料和製作方式一共分成三類,外包裝須清楚標示究竟是「食用醋」、「調理醋」或「合成醋」,一旦標示不實恐挨罰最高四百萬元罰款。
加料的醋 不能叫純釀造
市面上的醋商品名稱並無特定規範,食藥署簡任技正林旭陽指出,最傳統的釀造醋只用穀物或果實做原料,添加酒精進而發酵成食用醋,發酵時間可能長達數十天。
不過市面上有許多不同種類的醋,像是添加冰醋酸或其他酸味劑的醋,不到一天時間就可製作完成,省略了發酵過程,但當中的菌類就減少了,雖對食用健康並無影響,但製作成本較低且較快,因此價格也往往較低。
調理或合成 須清楚標示
林旭陽說,許多加料的醋,外包裝上都宣稱是「純釀造」,消費者不懂,也無法得知實際製作狀況。未來除釀造醋可照舊標為「食用醋」之外,調理醋及合成醋都需清楚標示,例如「食用醋(調理)」、「食用醋(合成)」。
食藥署昨天公告,有添加其他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要在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的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要在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
新規定 明年七月上路
新規定明年七月一日上路,還有一年的緩衝期。食藥署人員說,這是給業者時間重新分類、包裝標示等。明年新規定上路後,若標示不完整,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罰款;標示不實,最重可處四百萬元罰款。
食藥署近年不斷要求食品業者「正名」,包括米粉改為炊粉、醬油變水解醬油、扁鱈和圓鱈不能標示鱈魚、奶油脂肪不夠不能叫奶油、巧克力不純也不能叫巧克力,一連串措施,輿論褒貶不一,其中以米粉影響最大,新竹米粉被迫改成炊粉後,生意大受影響,原本商標已被中國廠商搶登,食藥署正在研議要不要改回「米粉」名稱,改標註含米量,但尚未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