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李明哲 府:優先確保人身安全
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昨指出,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最優先的營救工作,就是要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目前是盡力讓他能早日平安回來。(資料照)
〔記者蘇芳禾、施曉光/綜合報導〕針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涉「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昨指出,政府的責任就是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最優先的營救工作,就是要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目前是盡力讓他能早日平安回來。
海基會籲中 保障李明哲司法權益
據悉,從李明哲事件發生開始,政府的營救工作一直持續透過各種管道進行,過程也和家屬保持密切聯繫,營救措施也會讓家屬充分理解,但都是透過黨與陸委會系統發言,府方避免直接回應。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在事件發生後,始終未能明確回應我方要求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等訴求,要再次表達嚴正抗議與不滿。
陸委會強調,依中國大陸逮捕羈押的相關規定,李明哲家屬有權提出探視,依據協議,中國大陸有關部門也有提供便利的責任,我政府將持續透過陸委會與國台辦、海基會與海協會及兩岸協議的管道來傳達訊息,要求陸方儘速同意安排家屬探視,這是家屬應有的權益與基本的人道關懷。
海基會也呼籲對岸有關方面應儘速公布相關事證,並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同時立即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我方主管機關,以保障李明哲的司法權益。
民進黨提公開審理等三項要求
民進黨提出三項嚴正要求,一,中國當局應以文明法治國家的態度,公開所有證據資料及公開審理該案,而非以黑箱作業處置該案。二,中國司法部門必須確實維護李明哲的人權和健康,他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辯護,保障其司法權益。三,北京當局應盡速依循正當合法管道,與我政府密切聯繫與合作,協助家屬赴中探視,避免讓兩岸關係更形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