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接收日產 屬於國產
2017/05/17 06:00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認定國民黨早期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房產土地(日產),屬政黨不當取得財產,但國民黨宣稱,當初是合法接收土地,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反駁,國民黨是在憲政時期取得這些日產,依照憲政時期法律,這些財產本屬於國家,「沒有政黨接收以後,財產就變政黨的吧?」請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先搞清楚。
施錦芳也說,訓政時期是以黨領政,國民黨代表政府接收日產,但所接收的日產到了憲政時期,到底是黨產還是國產?國民黨也應先自己搞清楚。
國與國戰爭 軍費是國家支出
至於國民黨指接收日產是因「戰損補償」,補償國民黨在戰時的損失,施錦芳則反問,「訓政時期軍隊到底是黨軍還是國軍?支付費用是黨的費用還是國家費用?」施錦芳指出,在黨國一體下,中華民國是個國家,即使是訓政時期,黨還是在國家體制內,「打仗沒有政黨在打吧?又不是國共內戰,這是國與國的戰爭」,即使在黨國一體下,還是屬於國家支出才對。
至於黨產會將祭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近十億元價金,施錦芳說明,十億元價金計算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國民黨轉帳撥用取得土地後,遭政府徵收後國民黨所領取補償費;其次為國民黨轉帳撥用取得土地後,又移轉給第三人的部份,由於這些土地大多在民國四十、五十年被國民黨賣出,當時台灣還未有公告地價,因此是依最接近移轉當時公告地價計算金額,「除非國民黨可以舉證這部份土地是無償贈與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