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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軍機 前飛官葛季賢、樓文卿起訴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資料照)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資料照)

2017/03/08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國退役解放軍鎮小江共諜案,經深入追查,發現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飛訓部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涉嫌協助鎮小江刺探我國軍事機密,昨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洩密罪起訴葛、樓,兩人恐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鎮小江共諜案 檢方再起訴兩人

鎮小江去年被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判刑四年確定,同案被告、退役陸軍少將許乃權被判兩年十月定讞;至於涉嫌協助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的空軍退役中校劉其儒,仍在通緝中。

檢方調查,二○○五年底,鎮小江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後,頻以觀光或經商名義來台,參與政商場合,除招待現退役軍官飲宴、送禮外,還餽贈一萬美元,並招待出國旅遊吸收下線。

檢方查出,劉其儒是鎮小江最早在空軍佈建的線頭,曾介紹多位飛官給鎮,所幸劉層級不高,也未取得核心文件。至於葛季賢、樓文卿為空軍官校學長、學弟,二○○九年至二○一三年間,先後遭劉吸收,轉而結識鎮小江,其後疑交付資料並收取酬勞。

二○一五年四月,檢調搜索飛訓部及葛、樓住處,樓應訊時原承認遭劉其儒吸收,接受招待旅遊菲、越、泰等國,並數度在台與劉餐敘,禁不起人情請託才交付情資,但辯稱當下並不知劉已遭中方吸收,之後經劉引薦才結識鎮小江。但事後樓又改口,否認交付情資,僅承認有出國,葛則全盤否認。

檢方複訊後,先依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罪,諭令葛、樓各以二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及出海,另將相關洩密資料送交鑑密,若查出屬國家機密,將移交高檢署偵辦。因鑑定報告顯示,葛、樓涉嫌洩漏屬「軍事機密」,而非「國家機密」,檢方昨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條洩漏軍事機密罪,將葛、樓起訴。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資料照)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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