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域轉換 規劃採年資併計、年金分計
不同職域的轉換應該更彈性,提供較多元的職涯選擇,政府方案提出「年資併計」、「年金分計」等制度轉銜的原則。圖為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不同職域的轉換應該更彈性,以豐富人才取用,提供較多元的職涯選擇,政府方案提出「年資併計」、「年金分計」等制度轉銜的原則,是這次年金改革構想中的一個項目。
有關跨職域轉任的問題,各職域已達領取年金年齡者,但未開始年金而轉至其他職域全職者;或未達延後給付年齡上限,而轉往其他職域繼續全職就業者,其薪資所得在一定水準以上的,方案建議:既有年金權暫停,或部分給付,直至其新就業終止後,始得請領其原有年金。
另一種是年資保留,方案主張:軍公教保險與退休(撫)金制度,應該設計「年資保留」規定,讓軍公教人員可以在未達請領年齡前,離職轉任民間企業,於得起支年齡,再開始請領其原有軍公教月退休金,無須再回任軍公教職。
此外,為解決不同職域轉換工作,導致分別未達領取年金的最低年資十五年,改革方案建議應該設計不同制度間的年資併計、年金分計處理,以暢通職域間人力的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