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解約… 北市府:遠雄仍負公安責任
林洲民表示,即使解約後,遠雄公司仍是大巨蛋的起承監造人,必須負起公安責任。(本報資料照)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七月廿一日裁定,大巨蛋停工導致水浮力、載重、鏽蝕與坍塌等問題,為維護安全,在應施作的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對此,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昨表示,即使解約後,遠雄公司仍是大巨蛋的起承監造人,必須負起公安責任;遠雄公司發言人楊舜欽也表示,為維護商譽,遠雄絕對會把公安工程做完。
法院裁決出爐後,北市府、遠雄仍隔空駁火近月,終在八月九日達成初步共識,北市都發局核准大巨蛋為公安施作十九項目,但施作細項還需補送「防災維護計畫書」。
截至昨日,遠雄大巨蛋共提出十四份計畫書,其中「損傷維修工程」、「防洪排水系統」、「屋頂鈦版相關工程」、「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體工程」、「防火披覆&防火漆(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PC看台版結構工程」等六份通過審查,隨時可進場施作。
林洲民表示,解約後,遠雄公司仍是大巨蛋的起承監造人,必須負起公安責任,仍有必要繼續施作。楊舜欽則說,為了維護商譽,以及考量解約後可能會纏訟多年,期間大巨蛋公安或結構問題,不利判決恐致敗訴,因此遠雄會做好公安工程,絕對不會「假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