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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休一 有困難/導遊領隊 盼勞雇另約定彈性工時

領隊、導遊帶團到一半就換人。(資料照)

領隊、導遊帶團到一半就換人。(資料照)

2016/08/01 06:00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原定八月起實施的七休一政策,政院日前宣布延後二個月實施,其中旅遊、媒體等部分行業可有特殊考量。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李奇嶽說,旅遊業中的導遊、領隊,帶團時若要落實七休一是窒礙難行;盼推動導遊、領隊納入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規範,讓勞雇雙方可另行約定彈性工時、休假,否則不是延後二個月實施就能解決這行業窒礙難行的問題。

李奇嶽說,旅行社的內勤人員早已落實週休二日,但外勤人員中的領隊帶團出國,長程旅行團動輒十多天,導遊帶團在台旅遊,多數產品也是八天七夜,怎可能七休一?為兼顧旅遊品質及考量成本,不可能讓領隊、導遊帶團到一半就換人。

李奇嶽指出,以歐洲團為例,當地是規範遊覽車司機的法定休時,若當天行程延宕,讓司機的工時過長,帶團者就必須隨機更動隔日的行程時間,例如原定八點要出發,必須彈性改為九點再出發,讓司機有充分的休息。

資深導遊黃冠中則表示,目前很多導遊與旅行社間仍採承攬契約關係,為保障導遊的工作安全,是應將導遊納勞基法提供更好的保障,未來即使採用彈性工時方式規範,也可以接受;但還是必須明文規範彈性工時的細節,否則所謂的彈性也只是資方用來壓榨勞方的藉口。

世新大學觀光系副教授陳家瑜認為,硬要導遊或領隊符合七休一規範,影響的不只是旅遊業者增加成本,還會影響旅遊品質;旅客與導遊、領隊原本都是陌生人,參團時有磨合期,若剛建立起默契就因要符合休假規範換人帶團,恐會影響旅遊品質;討論此議題時,不應以行業別規範,可從職業別來思考如何彈性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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