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樂陞案坑殺2萬股民海撈40億 許金龍判賠53億

2023/08/03 11:13

台北地院民庭耗時6年審理,日前判許金龍應賠償53億多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樂陞公司(已更名齊民)董座許金龍,被控以坑殺股民等手法海撈逾40億元,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刑10年,尚未定讞。投保中心另代替近2萬名投資人向許金龍等人連帶求償;台北地院民庭耗時6年審理,日前判許金龍應賠償53億多元,中國籍王佶(通緝中)、股市作手楊瑞仁(已改名楊博智)、律師鄭鵬基應分別負起部分連帶賠償責任。

楊瑞仁另應自行賠償1900多萬元,鄭鵬基也要給付1.7億多元賠償金,日商「百尺竿頭」及其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通緝中)、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應連帶賠償829萬多元;其餘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等3名樂陞前獨董,以及樂陞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前財務長謝東波、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與康和綜合證券等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樂陞2016年5月底宣布,百尺竿頭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飆升最高到115.5元,但百尺竿頭最終毀約,樂陞市值蒸發逾183億元,2018年10月黯然下櫃,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台北地檢署指控許金龍套利達40億元,起訴求刑30年。

北院刑事一審審理時,許金龍否認不法、喊冤,堅稱沒有一毛錢放進他的口袋;合議庭依證據認定許隻手遮天,以非法私募等7大犯罪事實,依法重判18年徒刑。

高等法院二審認定許金龍主導5度非法私募、公開收購、炒股、內線交易、侵占樂陞資金、不實美化財報等6大犯罪事實,犯罪情節重大,各罪合併判應執行12年刑期,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說明,許金龍擔任董事長期間,竟貪圖私利,透過私募取得大量樂陞公司股票,且未據實申報公告,影響金融交易市場秩序,藉此獲得價差暴利。

而百尺竿頭根本無力支付高達48億6400萬元的增資款,具有資金無法到位的重大風險,許金龍卻讓投資人誤信百尺竿頭財力雄厚、能順利完成公開收購,進而購買樂陞股票,嚴重破壞證券投資市場秩序。

但許金龍已陸續返還之前侵占樂陞公司的財產350萬元,更一審審理時又承認部分犯行,2022年11月10日改判許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沒收12億元犯罪所得。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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