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電動車充電樁 社區缺相關規範
2024/11/08 05:30
〔記者黃政嘉/桃園報導〕電動車輛日益普及,社區內電動車充電設施設置議題受關注,市議員陳韋曄表示,去年初施行「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並未包含電動車充電樁相關規範,目前「桃園市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內容都是建議社區的說明,並無實質輔導,應全面檢討相關政策。
陳韋曄說,當電動車發生火災,易自燃、難滅火的特性,傳統消防滅火方式難以有效控制,公寓大廈內要裝設電動車充電樁,住戶常因安全疑慮而對立;市議員陳睿生也認為,電動車優先車位與專用車位的使用規範及宣導不足,常造成民眾誤會,建議市府應儘快訂出措施解決。
消防局:須同時加置自動滅火設備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表示,目前電動車充電樁補助範圍包含EMS系統,將與市府消防局討論是否擴大補助電動車消防安全設備;消防局長龔永信說,現行規定要求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須同時加置自動滅火設備,一旦發生意外,消防人員抵達後可運用防火毯、緊急插座及底盤瞄子等設備救援。
消防局說明,發生在市境的電動車失火事故,二○二二年至今有兩件,是藝人林志穎車禍案與另一件輕生案,對於電動車救災方式,按消防署及電動車原廠安全手冊,仍不斷射水作為最佳滅火效果,再使用其他輔助救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