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租金補貼 每戶最高5000元

第二次租金補貼將從本月十四日起至廿五日受理申請。(資料照,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一一○年度第二次租金補貼將從本月十四日起至廿五日受理申請,桃園市共提供二八三三戶、每戶最高五千元,而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本次申請只提供線上、郵寄方式,紙本申請書可至住宅發展處索取,或上網至「內政部住宅補貼」下載,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郵寄應掛號寄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三○○號。
住宅發展處長莊敬權表示,因行政作業時間,申請租金補貼合格戶將於二月底收到一、二月份租金到指定帳戶,三月起後按月核撥,共補貼十二個月。
莊敬權說,實務上收到合格公文可能仍須補件,常見狀況為租賃契約內承租人或出租人欄位未填寫身分證字號、未簽署切結、租賃契約塗改處未請出租人簽章、出租人非所有權人等;若需補件,住宅發展處會發送補正簡訊,請民眾確認需補正狀況,如有相關問題,可洽住宅發展處諮詢,電話:332-4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