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搭捷運借車錢 10年5.8萬未還
2024/05/05 05:3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捷運提供旅客攜帶證件借錢搭車服務,旅客至捷運櫃台以身分證確認身分後,便可拿到「旅客欠費處理單」,於十天內去任一服務台補繳,但台北市議員詹為元發現,近十年旅客借車資搭捷運未還的金額達五萬八○五八元,北捷卻未依照《大眾捷運法》第四十九條,向旅客追討、並要求支付違約金,規定形同虛設,但北捷說明,此法是針對無票、冒用車票的罰則,未還款僅能持續催收。
詹為元指出,攜帶證件借錢搭車服務初衷很好,可幫助真正有需求的旅客,北捷在欠費處理單上詳細寫道:「依照大眾運輸捷運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北捷表示,攜帶證件借錢搭車服務,不屬《大眾捷運法》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車票乘車者」範疇,所以不會對借款旅客裁罰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