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獨家》海巡署高官淪詐團共犯撈4千多元判刑 免職敗訴確定噴掉退休俸

    2025/05/23 05:5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官拜三線一星的前海巡署視察洪肇義被控淪為詐團共犯遭判刑1年定讞,行政懲處方面,洪被海巡署免職重懲,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2日判他敗訴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官拜三線一星的前海巡署視察洪肇義被控淪為詐團共犯遭判刑1年定讞,行政懲處方面,洪被海巡署免職重懲,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2日判他敗訴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首次上稿 00:12
    更新時間 05:57

    官拜警職三線一星的前海巡署祕書室視察洪肇義被控任職期間以辦案等理由,要求多名部屬交出金融卡、密碼,他竟提供給詐騙集團,成為共犯。洪肇義只賺得4千多元,被海巡署免職,被判刑1年定讞,須入獄。洪肇義為挽救官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免職處分於法有據,22日判洪肇義敗訴確定,他的退休俸也泡湯,損失慘重。

    檢警調查,洪肇義與署內替代役一同認識詐團成員,他竟以投資虛擬貨幣、偵辦刑案可分配獎金等理由,遊說其他替代役交出帳戶,洪肇義再提供給詐團做為犯罪工具被查獲

    ,海巡署記大過1次。

    檢警查出,洪肇義也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要求多名部屬提供金融帳戶、密碼及提款卡,他再連同自己的帳戶交給詐團當犯罪工具。海巡署認定洪肇義觸犯洗錢防制法等罪免職。

    刑責部分,洪肇義審理時否認涉案,聲稱自己也是被害人,未涉入洗錢犯罪。

    不過,一、二審均不採信洪肇義的辯詞,認定他是詐欺共犯,從中抽取經手款項金額的0.5%,不法所得約4021元,依洗錢罪判刑1年;洪肇義上訴,最高法院今年1月駁回上訴確定。

    行政懲處方面,洪肇義不服被免職,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洪肇義所為已淪為詐團共犯,圖謀不法利益,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公務人員聲譽,判洪肇義敗訴。

    洪肇義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海巡署免職處分於法有據,22日判他敗訴確定。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官拜三線一星的前海巡署視察洪肇義淪為詐團共犯,判刑1年定讞;行政懲處方面,他被海巡署免職重懲,提起行政訴訟也敗訴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官拜三線一星的前海巡署視察洪肇義淪為詐團共犯,判刑1年定讞;行政懲處方面,他被海巡署免職重懲,提起行政訴訟也敗訴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