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久佔停車格不移 北市府出招減半處理流程
2025/05/08 13:21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富台里里長羅至佑觀察發現,單車格位內約有3分之1車輛久置不移,造成車位不足,一些通勤族車輛只好違停在外。(富台里里長羅至佑提供)
台北市區越來越多人以單車代步,YouBike還有停車位,個人單車便常因單車格位不足而違停,忠孝東路5段周邊的富台里里長羅至佑觀察發現,里內單車格位內約3分之1被單車久佔未移動,迫使每天通勤的單車違停;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市府已研議修正自治條例,將目前要45天才能移置的作法縮短為22天,加速處理時效。
台北市政府今天在信義區舉辦市長與里長有約座談,羅至佑表示,上任第一年發現許多單車違規停放在自行車格外的紅線,影響人行及停車場出入動線,妨礙市容也造成不便,原以為是停車格位數不夠,便請環保局加強廢棄物的貼單及拖吊保管。但他在早、中、晚不同時段觀察,發現車格內約有3分之1的單車久置沒有移動,這些久停沒有流動的單車,才是造成其他通勤單車違停紅線的主因。
羅至佑說,派出所雖然已經針對違停單車貼紅單,但是每天通勤的車主,白天貼了,晚上就騎走; 雖然不能拿沒有車位當成違規的理由,但這些車主又是每天實際通勤的人,卻因久停不動的單車而要受到處罰,也相當不公平,希望在情理法間提出平衡,因此他自製海報警示,也希望市府能拿出辦法。
蔣萬安表示,停車管理處已經在進行「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法,目前在法務局研議中,經市議會通過後會送議會審議;修法後可將目前的處理時程縮短一半,加速處理時效。
停車管理工程處補充說明,過去只能處理有收費的車輛,沒有收費的不能處理,因此無法處理單車格位內久停的單車,這次將納管;此外,現行法規要停放30天才能貼公告,貼公告後15天才能移置,處理時程至少45天,修法後,15天就可以公告,公告7天就可以移置,處理時程縮短為22天。而紅黃線違規現有拖吊機制,後續會跟交通大隊透過專案拖吊方式處理。
台北市富台里里長羅至佑觀察發現,單車格位內約有3分之1車輛久置不移,造成車位不足,一些通勤族車輛只好違停在外,他自製通知。(富台里里長羅至佑提供)
台北市富台里里長羅至佑觀察發現,單車格位內約有3分之1車輛久置不移,造成車位不足,一些通勤族車輛只好違停在外,他自製勸導單。(富台里里長羅至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