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主管險被錯認車手送辦 萬華分局長率隊登門道歉

北市警萬華分局。(資料照)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警萬華分局根據銀行提供疑為車手領款的錄影帶,傳喚某媒體洪姓主管到案說明;結果牛頭不對馬嘴,洪男不斷喊冤提出質疑,警方隔日查證才發現,銀行給錯影像,而警偵辦時也未查明,便由分局長董欣欣率隊前往致歉,數日後,再逮獲真正涉案的車手。
萬華分局是於113年11月28日接獲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派案,指說位在轄艋舺大道的華南銀行萬華分行ATM提款機,在11月18日曾遭車手提領3筆計9萬元現金。
萬華分局大理派出所向銀行調閱提領時段的監視器影像,經過濾監視器影像,查出該區間時段操作ATM的男子身分,並於今年1月9日通知對方到派出所説明。
洪男到案時面對警方咄咄逼人的詢問,完全搞不清楚發生什麼事,但警方提示的監視畫面和取款錄影帶內容,又確認是洪男無誤,直到警方詢問他:「你什麼時候加入詐騙集團的?」洪男才驚覺誤會大了。
洪男表示自己是媒體高階主管,不可能從事車手,但派出所認為是「嫌疑人的狡辯」,根本不予理會。直到偵查隊私下接到查詢通知,發現中間可能有誤會,第二天立即向北市刑大經濟組查問,經過刑大再一次向華南銀行調閱資料,確認銀行端所提供的ATM機台位置與車手提款時間點都有誤,以致影像內容完全錯誤。
萬華分局此時才發現搞烏龍,居然在傳喚當事人到案說明的過程中,都沒有發現時間點與ATM位置全都對不上,還想要將案子函送檢方偵辦,險些陷人於罪。
警方為表示歉意,由萬華分局長董欣欣率同經濟組、偵查隊、派出所主管和承辦員警,前往媒體向當事人道歉。
隨後,警方取得正確ATM的時間段和錄影畫面,逮獲一名43歲車手,巧合的是,這名車手也姓洪,年齡也和媒體主管相近。警詢後將全案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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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詐欺集團車手。(記者劉慶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