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可並列台語羅馬字拼音?內政部回應了
戶政司長陳永智說,台語拼音並不是「姓名條例」規定使用的文字,是否並列在身分證上,涉及台語文化推動、台語書寫系統、姓名登記等事項;若有政策決定,會配合修正。(內政部提供)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原住民可於身分證等文件上單列族名。內政部今(21)日於部務會報通過相關施行細則,增訂台灣原住民族應依「指引」取用傳統姓名,戶政事務所依「指引」受理基於文化慣俗改名等作業規範。至於身分證能否並列台語羅馬字拼音,戶政司長陳永智說,涉及台語文化推動、書寫系統、姓名登記等事項,若有政策決定,會配合修正。
內政部說明,因應今年5月29日修法公布「姓名條例」,增訂原住民名字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以及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確認原住民族傳統姓名文化慣俗,再由內政部會同原民會訂定指引。因此在施行細則增訂台灣原住民族應依「指引」取用傳統姓名,以及戶政事務所依「指引」受理原住民族基於文化慣俗改名等作業規範。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明定原住民族取用傳統姓名應依指引申報,或以原住民文字登記者,也應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所列文字及符號;倘若原住民族基於文化慣俗改名,且指引已明確規範該族的改名文化慣俗,如達悟族依其親隨子名制文化慣俗申請改名,戶政機關得據以審認,當事人無庸提證。
內政部指出,至於其他原住民族確有改名文化慣俗而未列入指引者,應由原民會或原住民族事務單位出具證明文件。為利地方戶政人員熟悉戶政法令,內政部每年均辦理教育訓練,包含原住民取用傳統姓名文化慣俗等課程內容,本次修正規定也將納入課程,以強化戶政人員專業知能。
內政部補充,修法也增訂台灣原住民族傳統姓名變更為漢人姓名申請事項,並配合新修正的「姓名條例」調整相關文字,如「台灣原住民」修正為「台灣原住民族」,還有原住民使用的「羅馬拼音」文字修正為「原住民族文字」。
媒體詢問,有學者希望除了原住民族文字外,也能修正並列台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戶政司長陳永智回應,台語拼音並不是「姓名條例」規定使用的文字,是否並列在身分證上,涉及台語文化推動、台語書寫系統、姓名登記等事項,需由「國家發展語言法」及施行細則所規定的相關權責機關共同研商;若有政策決定,就會配合修正姓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