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柏宗12月起無法延任!NCC將啟動「葉克膜條款」 54項業務可運作
NCC主秘黃文哲指出,12月後若委員不足半數,NCC部分業務將由委員諮詢會進行討論,但事後仍須由委員會追認。(取自NCC直播)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正草案、施行日期訂於12月1日,屆時現任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將無法延任、委員人數僅剩3人,104項業務面臨停擺。NCC主秘黃文哲表示,另有約54項業務可採取權宜作法、由委員諮詢會審議(俗稱葉克膜條款),但事後仍須委員會追認。
「NCC組織法」於今年7月三讀修正,移除新任委員上任前、原委員可延任等相關規定,但行政院尚未公告新法實施日期,就先指定由NCC副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引發在野黨不滿,後再度修正、調整實施日期為12月1日,故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能再延任和代理主委。
然而,翁柏宗不延任後,NCC委員將只剩3人、不足半數,黃文哲指出,12月後行政院會從仍然在任的委員中,指定一名代理主委,不過屆時NCC仍會因委員人數不足,無法處理打詐條例相關子法等104項任務,另有54項業務將採取權宜方式,由委員諮詢會進行討論,但後續仍須由委員會追認。
黃文哲也提到,NCC於今年第一、第二季接獲新聞節目、評論性節目申訴案件298件,其中129件屬於建議事項,並無要求依照標準程序進行查證,其餘案件已經陸續結案,僅剩10件尚有待委員會處理,至於9月以後、屬於第三季的相關申訴案件,則還在程序當中。
針對打詐條例將於11月底正式施行,對於相關子法預告、公告進度,黃文哲說明,「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和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電信核對用戶查詢辦法)」與「經限制或停止電信服務達醫定次數之高風險用戶公告(申辦電信服務三振條款)」都已經發布,等待打詐條例施行後,就會同步上路。
此外,黃文哲指出,近期發現網路電話有被濫用的趨勢,此類電話通訊使用者使用網路通訊平台撥打電話、下車到公眾電信後,即可進行電話通訊,為幫助民眾識別通過網路電話撥打的通訊用戶,除要求4大固網業者逐步依據「電信網路編碼計畫」使用070為門號開頭外,也將考慮要求附帶警示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