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通過業務將停擺 政院:思考後續方案
立法院會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表示,思考後續方案。 (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法自12月1日施行,這次修正造成NCC代理主委翁柏宗無法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且NCC委員將僅剩3人。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前院長陳建仁於今(2024)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然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對此政院表達遺憾。
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就立法院於今年7月16日以及今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